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院级质量工程复审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院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了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质量工程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了初审。现将对初审合格的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与要求
评审时间: 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 点: 另行通知
要 求:
①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指标,以PPT的形式进行答辩;
②时间为10分钟,其中5-8分钟陈述,2-5分钟专家质询;
③项目负责人提前半小时到现场进行抽签,提前10分钟到场外等候;
④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场陈述,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到场陈述。如不能按时答辩或不参加答辩,一律视为放弃资格。
二、评审程序
1.参评负责人按照抽签顺序,根据项目评审指标进行陈述;
2.评委质询和答辩;
3.评委现场打分;
4.工作人员进行成绩汇总;
5. 公布评审成绩。
三、其他
学院将按照参评项目的得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并根据自治区质量工程申报名额,依名次先后次序推荐参加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
四、参评项目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零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