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和重点建设专业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教高函〔2015〕26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精神,今年,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和重点建设专业等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建设规划,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有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均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评审平台(http://zlgc.nmgov.edu.cn)上进行,本通知和相关材料可登录平台浏览和下载。
三、请各学校确定一名质量工程工作联系人,负责所有申报材料的上传和提交,请将联系人的姓名、单位、部门、电话、手机、邮箱等信息于5月30日前发送至nmggjc@163.com。我厅将按照联系方式发送用户名和密码。
四、申报时间安排
2015年6月20日-7月10日
五、各高校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徐劼,联系电话:0471-2856606。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申报工作要求
2.2015年度自治区精品课程申报工作要求
3.2015年度自治区教学团队申报工作要求
4.2015年度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申报工作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