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1.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2.负责学校专业与课程建设;

5.负责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

6.负责学校学生学籍与成绩管理;

7.负责学校人才培养评价与教学工作考核;

8.负责学校教学档案的管理;

9.负责学校日常教学运行管理;

10.负责学校教学条件建设与教室管理;

11.负责学校实验实训室(基地)立项及验收;

12.负责学校各类学生技能大赛的组织与管理;

13.负责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及教务处网站管理;

14.负责学校公共选修课管理;

15.负责学校教材选用、征订、发放等管理;

16.负责教材的建设管理;

17.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和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18.负责指导、协调和考核各二级学院的校企合作工作,对各二级学院校企合作项目进行指导检查;

19.负责产教融合对外联系与拓展,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

20.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实质性的校企合作项目,指导、协调二级学院校内外实习基地等的建设管理工作;

21.负责产教融合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上报;

22.负责职教集团、产教科共同体等的计划拟定,活动组织,项目申报,数据填报、换届选举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23.负责校企合作协议审核、协议实施的管理工作,统筹校企合作项目及成果的申报、建设;

24.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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