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的通知 各院、部:
经研究决定,我院于2016年6月30日发放201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为了便于毕业生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图书馆、军体教学部及各二级学院需提前做好相关毕业审查工作。发放毕业证期间,要求以上各部门在北校区网络中心一楼合署办公,集中办理有关毕业生毕业手续。
毕业证发放期间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1、 具备毕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完毕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二级学院指定地点领取毕业证书;
2、 具备毕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离校手续未办理完毕的,可于合署办公地点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在规定时间到所在二级学院指定地点领取毕业证书;
3、往届毕业生、应届预科毕业生及后考入大专生于6月30日下午到合署办公地点领取毕业证书;
4、财务处、 学工处、图书馆、教材科、军体教学部、学籍与信息管理科合署办公地点:北校区网络中心一楼大厅;
5、 办理手续时间:2016年6月30日9:00-17:00。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