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为做好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保证教学秩序、优化教学环境,按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规程,学院决定于本学期第11周至13周(5月11日至5月29日)开展全院中期教学检查工作。
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对各部门的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检查,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喜平
副组长:张汉军 孙 旺
成 员:王瑞鑫 周永亮 李仙兰 杨青山 迟 珂
斯 庆 高 歌 李 彬 康峰 朱学荣 赵志强
中期教学检查分二级院(部)自查和教学检查工作组检查两个阶段进行。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院(部)自查
各二级院(部)在11-12周对本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内容包括:
1.常规检查
1) 教师工作手册和教室日志(班级或课堂)的填写情况。
2) 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听课检查落实情况,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学事故,教学差错,因私停、调课记录情况,教师教学常规量化打分情况。
3) 教师课堂组织管理情况。
4) 根据《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对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2.专项检查
1)实习实训课程开展情况(包括课程任务书与指导书、实训室记录、实训作业及报告等)。
2)顶岗实习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顶岗实习专业对口率,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企业调研等)。
3)各二级学院(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制度、教学管理、教学模式上的创新点。
(二)教学工作检查组检查
教学工作检查组在第13周对各二级院部中期教学检查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自查工作内容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召开中期教学检查工作会议,并根据教学环节的要求,制定本部门中期教学检查的计划和安排,组织落实全面的自查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部)对本部门的中期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存档(包括检查内容、方法、结果、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教学检查工作组对各二级院部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以书面材料形式进行反馈,各二级院部进行相应的整改。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部)将本部门中期教学检查的计划与安排于5月11日前报教务处;中期教学检查总结的材料于6月3日前报教务处。
(电子版材料报学院OA孙瑞敏处, 纸质版材料报6号楼401刘波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