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各二级院、部: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二周进行。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全面了解我院的教学运行情况,发现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教学检查组
组 长:徐建平
副组长:乔志远 贺俊杰 郝 俊(常务副组长)孙 旺
成 员:王秀花 李晓芳 李永光 杨青山 马有占
邬 宏 高 歌 张汉军 张雪玉 朱学荣
李 彬 王瑞鑫
二、时间安排
1.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第十周至第十二周。各二级院、部成立检查小组,制订具体自查实施方案与进度安排,于第十周周四(5月10日)前报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6号楼401)。
2.第10-11周各二级院、部进行自查。
3.第12周学院教学检查组对各二级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和反馈。
三、检查内容
(一)基本内容
1、检查内容:
(1)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方案及执行情况;
(2)教学的运行与质量保障;
(3)课程各教学环节(包括校内实训等)落实与执行情况;
(4)教师的教学态度、教案、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教师调(停)课,准时上、下课等教学情况;
(5)学生的学习态度,上课迟到、早退、缺课情况,上课听讲、完成作业、晚自习等学习情况;
(6)各种教学文件、资料、档案的规范及归档情况;
(7)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情况;
(8)外聘教师管理情况。
(二)专项检查
1、检查内容:
(1)教学设计方案的完成情况;
(2)顶岗实习情况(具体要求见《关于2009级学生顶岗实习中期检查的通知》)。
2、相关要求:
(1)各二级院、部在检查教学设计方案的完成情况基础上,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对每一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设计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反馈与修改。
(2)教学检查小组将对每个二级学院的1名教师(二级院推荐)进行教学观摩,重点考评教学单元的设计与教学,从中评选优秀,进行全院示范性公开课并给予奖励。
四、材料报送
1、第13周周五前各二级院(部)总结自查结果,填写自查表(详见附件)
2、报送时间:于第13周周五前报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
附件: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期中教学检查二级院(部)自查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