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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细则

时间: 2015年06月09日 00:00  作者:   点击: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以教学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先导,通过课程建设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通过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从根本上保证课程建设在培养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章 申报和评审

第二条 精品课程的组织、申报和检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分组织协调、技术支持两个职能小组。

㈠组织协调小组设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其主要职责:

初步拟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⒉ 组织各二级学院(部)进行院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完成院级精品课程项目评审中的具体工作;

⒊ 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精品课程建设各阶段进行检查评估,加强建设过程指导;

⒋ 组织自治区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

⒌ 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精品课程的建设辅助工作;

⒍ 负责精品课程的课堂教学实况录播工作;

⒎ 建立和维护精品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库。

㈡技术支持小组设在信息网络中心信息运行部,其主要职责:

⒈ 指导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电子课件的制作;

⒉ 指导精品课程相关栏目的网页制作。

第三条 申报课程遴选条件见《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精品课程的评审每学年度进行一次,评审时间为每年的10-11月份。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院(部)教师以课程组(应包括3名以上教师)为单位,认真填写《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初审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 精品课程开评之前,课程负责人将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方案、课件、习题、实训任务书、指导书、试题库、教学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资料上传至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网站。

第六条 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听课、实地考察、查看网上教学资源、召开师生座谈会和审核申报材料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领导小组对专家组的评定结果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精品课进行公示。

第八条 领导小组从院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第九条 申报课程要有一套完善的课程建设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环节的设计、检查和考核;安排学术交流、师资培训等工作;推进教学改革,实施教学改革效果的考核等。

第三 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 各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精品课程要在我院精品课程平台向全院师生免费开放,每门精品课程上网内容的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低于10%。课程负责人要负责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 各精品课程要充分利用精品课程建设平台,在实现教学资源共享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教学资源的应用。要在精品课程平台中提供包括电子教案、教学讲义、实训实验、网络课程、试题试卷、视频图片库等各种形式的课程资源,同时要利用课程建设平台开展教学,通过在线答疑、作业提交与反馈、调查问卷、课程论坛、电子邮箱等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

第十四条 被批准立项的精品课程,须签订《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建设周期为二年。各精品课程组每年3月初制定并上报年度建设计划,12月初提交精品课程年度自查报告,并接受年度检查。

第十五条 经检查验收合格的精品课程,学院保持称号继续资助。验收不合格,则取消其精品课程资格,并终止建设经费,但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的课程恢复精品课程称号及相关待遇。

第四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2013年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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