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内教高函﹝2021﹞20号)、《关于做好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报名工作的通知》 (内教招考成﹝2021﹞2号)及《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专升本报名工作的通知》(内建院教字〔2021〕13号)文件部署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组织报名初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报名情况进行复审,报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对我校专升本符合报名资格的22名学生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天(2021年5月28日至6月1日)凡对报名结果有异议者,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举报电话:0471-6677694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