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印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于7月15日前完成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同时发送人才培养方案定稿的电子版至njyjwc@163.com邮箱。根据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印刷,并将各二级学院印刷联系人1名(联系人负责送交印刷件、并进行校稿)在2016年7月5日下班之前报于教务处赵志丹。印刷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格式
1.EXCEL表格: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表采用EXCEL表格处理,要求正反面打印,严格按样本版式(表一至表五)制作,不得随意变更表内格式。
2.Word文档:
(1)封面:由教务处统一格式
(2)目录:使用教务处给定模板
(3)字体:
一级标题,表示形式为‘一、二、三’、仿宋、小4、加粗;
二级标题,表示形式为‘(一)、(二)、(三)’、仿宋、小4;
三级标题,表示形式为‘1、2、3’、仿宋、小4;
四级标题,表示形式为‘(1)、(2)、(3)’、仿宋、小4;
文字内容,仿宋、小4
3.文件夹:
一级文件夹,表示形式为‘XXX学院2016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级文件夹,表示形式为‘XXX专业2016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内容要求
1.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内容须严格按照附件要求的内容编制,不得缺项和更改。校稿时请注意核对目录与内容的一致性。
2.新增课程的课程号请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赵志丹老师处,录入课程库并下发课程号。
三、签批
请各二级学院针对专家论证意见认真修订,切实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签署审定意见后印刷(附录4)。在印刷时注意印刷附录5空白表,学院将在印刷后签批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意见。如方案仍存在问题则不予签批,须修改后重新印刷签批。
四、印刷安排
1.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落凤街2号(中天数码印刷)
2.教务处联系人:赵志丹15034925064
印刷厂联系人:宜雪雁15849169589、4913556
邮箱:568836303@qq.com
3.时间安排:
7月16日—7月18日工程管理学院
7月19日—7月21日经济管理学院
7月22日—7月24日市政与路桥工程学院
7月25日—7月27日机电与暖通工程学院
7月28日—7月30日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
7月31日—8月02日建筑工程学院学院
8月03日—8月05日建筑与规划学院
教务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