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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迎接职业本科专业阶段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年01月07日 00:00  作者:   点击: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迎接职业本科专业阶段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4年,我校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开始联合开办职业本科专业,2017年即将进入3+2联合培养的转段阶段。下学期初,两所合作的本科院校将对我校职业本科的办学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和交流。为了迎接此次评估,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彰显我校职业本科专业特色,促进与本科院校的进一步合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有在校生的所有职业本科专业。

(一) 土木工程

(二)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三) 交通工程

(四) 环境设计

二、评估内容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从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培养质量、培养特色等方面进行准备。

三、工作及时间安排

201717日~220日,二级学院全面开展资料准备和自评工作,完成以下工作:

(一)职业本科专业阶段性评估工作计划

(二)撰写专业阶段性评估自评报告

二级学院开展自评,系统总结专业人才培养情况以及经验和不足,撰写《职业本科专业阶段性评估自评报告》

(三)相关支撑材料整理归档

四、材料上交时间和要求

(一)2017115日之前将《职业本科专业阶段性评估工作计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yjwc@163.com

(二)2017220日之前将《职业本科专业阶段性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yjwc@163.com

要求:自评报告撰写内容以职业本科教学、人才培养为核心,做到内容完整、层次清楚、数据准确、评价恰当、分析透彻,充分反映我校职业本科的办学特色和培养质量。

本次职业本科专业阶段性评估工作,是本科院校对我校进行的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关键性工作,直接关系到我校与各本科院校是否能持续深入合作,以及我校职业本科专业的继续拓展。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明确分工,专人负责,按照要求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工作。

教务处

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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