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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第二届科研成果奖评审及答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00:00  作者:   点击:
 

关于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第二届科研成果奖评审及答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教学成果奖、第二届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评审日程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流程

(一)资料评审:

1.时间:1228日上午8:30-18:00

2.地点:网络中心203机房

3.与会人员:教授委员会相关专家

4.流程:

1)举行评审委员会会议,宣布本次教学成果评选的原则、规程及应遵守的各项规程。

2)评委评阅申报材料并打分,此项分数占总分比例的85%

3)按照前50%入围的原则,确定参加评审答辩的项目名单。

4)公示答辩入围名单。

(二)答辩评审:

1.时间:13日上午8:30-12:00

2.地点:

 6号楼3楼会议室。

3.参会人员:各入围项目团队代表(不超三人)

4.流程:

1)各项目成果报告人按抽签顺序答辩。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答辩不超过5分钟。

2)答辩结束后,全体评委根据《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评审评分标准》给每个项目成果打分,此项分数占总分比例的15%

3)综合资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分数,最终确定本届教学、科研成果奖获奖的项目。

(三)校外专家评审

排前6名的项目由校外专家进行评审,与校内综合评审分数最终确定获奖等级(校内、校外评审分数各占50%)

(四)评审结果公示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名额原则上按申报评选成果总数的10%20%确定,设三等奖若干名。获奖成果由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对质量较高的成果将推荐参加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的评选。

三、要求:

各入围项目请于2018年1月2日12时前,将汇报内容PPT电子版发送至25725459@qq.com邮箱,并于201813日上午800前派代表到教务处教学质量质量工程管理科(6号楼401)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望各单位及时通知成果负责人,不参加答辩会即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6609318

附件1: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doc

附件2:教学成果奖评分标准.doc

 

                                                       教务处、科技处

                                                      20171212

版权所有: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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