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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印制的通知

时间: 2017年06月30日 00:00  作者:   点击:
 

关于2017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印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710日前完成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同时发送人才培养方案(职业本科与专科)定稿的电子版至njyjwc@163.com邮箱。根据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校稿印刷,印刷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格式

1EXCEL表格: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表采用EXCEL表格处理,严格按样本版式(表一至表六)制作,不得随意变更表内格式。

2Word文档:

1)封面:由教务处统一格式

2)目录:使用教务处给定模板        

3)字体:

一级标题,表示形式为‘一、二、三’、仿宋、小4、加粗;

二级标题,表示形式为‘(一)、(二)、(三)’、仿宋、小4

三级标题,表示形式为‘123’、仿宋、小4

四级标题,表示形式为‘(1)、(2)、(3)’、仿宋、小4

文字内容,仿宋、小4

3.文件夹:

一级文件夹,表示形式为‘XXX学院2017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级文件夹,表示形式为‘XXX专业2017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内容要求

1.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内容须严格按照附件要求的内容编制,不得缺项和更改。校稿时请注意核对目录与内容的一致性。

2.新增课程的课程号请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赵志丹老师处,录入课程库后返回各二级学院。

三、签批

请各二级学院针对专家论证意见认真修订,切实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签署审定意见后印刷(附录4)。在印刷时注意印刷附录5空白表,学院将在印刷后签批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意见。如方案仍存在问题则不予签批,须修改后重新印刷签批。

四、印刷安排

            1.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护城河南街食全食美对面  (美龙达科技印刷)

              2.教务处联系人:赵志丹15034925064

印刷厂联系人:李 0471-4913556 

3.时间安排:(各专业详细安排见此表.xls

712日—714建筑工程学院

715日—718机电与暖通工程学院

719日—721工程管理学院

722日—724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

725日—727市政与路桥工程学院

728日—730经济管理学院

801日—803建筑与规划学院

                                              教务处

2016630

版权所有: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区南侧  邮编:0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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