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8年自治区级质量工程评审会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关于选拔推荐2018年度自治区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了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质量工程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了初审。现将对初审合格的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与要求
1、评审时间:5月22日上午8:30
2、地点:建筑与规划学院会议室
3、参评项目:
①教学团队(8:30教学团队负责人汇报)
②教坛新秀;
③教学名师;
4、要求:
①教学团队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指标,以PPT的形式进行答辩;
②时间为10分钟,其中5-8分钟陈述,2-5分钟专家质询;
③项目负责人提前10分钟到场外等候;
④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场陈述,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到场陈述。如不能按时答辩或不参加答辩,一律视为放弃资格。
二、评审程序
1.参评负责人按照顺序根据项目评审指标进行陈述;
2.评委质询和答辩;
3.评委现场打分;
4.工作人员进行成绩汇总;
5.公布评审成绩。
三、提交材料
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团队需在5月18日下午17点前提交推荐表及支撑材料;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零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