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的要求,需对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在校本、专科(高职)学生,按自愿原则,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学生范围
所有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在籍学生,包括在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学生。
休学、保留学籍学生由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前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填报。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填报:2019年2月26日—3月4日。
(二)数据汇总:2019年3月5日—3月6日。
(三)学生核对:2019年3月7日。
(四)数据上报:2019年3月8日。
三、采集方式
(一)学生由校内登录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首页(http://jwc.imaa.edu.cn/index.htm),点击“教学服务管理平台”并使用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默认密码为学号本身。
(二)在菜单“学籍管理”—“录入学籍信息”点击进入页面,界面如图一所示:
图一
(二)填写步骤:
1.不论学籍状态,如果是全日制在校学生则勾选。
2.监护人信息处填写监护人的相关信息例如监护人姓名,选择监护人的证件类型,其后对应的监护人证件号要与选择的证件类型所对应的证件号一致。
3.监护人信息要填写实际的监护人,因为新税改的个人所得税有关,可能涉及到监护人扣税,请认真填写自己的监护人信息。
4.“提交保存”按钮是将填写的监护人信息提交的教务系统后台,提交后信息不可以修改。
5.学生填录完信息后确认无误点击“提交保存”按钮,将信息录入系统。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采集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仅采集教育部规定补录的学生父母(监护人)相关信息,父母(监护人)其他信息及其他亲属信息不需填报。
(二)本次采集由学校负责组织并上报教育部,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人口基本信息,税务部门使用。所采集信息是父母(监护人)享受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重要依据,为保障学生父母(监护人)利益,请同学们务必据实准确填报,填写前需与父母(监护人)沟通。
(三)学校上报数据以学生填报数据为准,3月4日后填报的数据无效,届时尚未提交信息的同学,视为放弃填报。
数据上报后,信息修改、补报的要求与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本次采集任务是落实国家个税改革政策的重要环节之一,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请各学院务必抓紧时间、认真落实,切实将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