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团队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8]25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启动2018年度自治区质量工程项目的推荐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申报准备,根据申报要求及时上报推荐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自治区各类别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表格
1、2018质量工程申报要求.rar
2、项目申报推荐表.rar
(二)各项质量工程名额分配
1.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二级院部推荐各1名;
2.教学团队:从已立项的院级教学团队中遴选推荐。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5月11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初评推荐工作,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材料至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6号楼401室);同时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njyzlgc@163.com。逾期视为放弃(注:不接受个人材料)。
(二)5月25日前:完成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的遴选工作。
(三)6月1日前:各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完成网报(登录(http://zlgc.nmgov.edu.cn/edu/)。
(四)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教育厅文件和有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附件:2018质量工程推荐汇总表.doc
联系人:刘波老师 联系电话:6609318
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