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2015年度自治区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精品课程 教学团队和重点建设专业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5〕26号)文件精神,学院现启动2015年度自治区质量工程项目的推荐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申报准备,根据申报要求及时上报推荐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院内推荐遴选条件
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原则上应从学院‘123名师’中推荐,同时须符合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的选拔标准。
(二)自治区各类别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表格
(三)各项质量工程名额分配
1.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二级院部推荐各1名;
2.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由学院进行推荐;
3.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根据2015年5月12日、13日评审结果进行推荐;
4.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根据2015年5月12日、13日评审结果进行推荐。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6月11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初评推荐工作,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材料至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6号楼401室);同时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njyzlgc@163.com。逾期视为放弃(注:不接受个人材料)。
(二)6月20日前:完成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遴选工作。
(四)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教育厅文件和有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刘波老师 联系电话:6609318
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