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为做好开学初的各项工作,保证教学秩序、优化教学环境,学校将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对各部门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检查,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乔志远
副 组 长:郝 俊 孙 旺
成 员:李永光 杨青山 马有占 邬 宏 高 歌 张汉军
张雪玉 朱学荣 赵志强 王秀花 丁劲松 赵金龙
潘彤光 周永亮 李 彬 王瑞鑫
请各二级院(部)成立相应教学检查小组,对本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此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二级学部全面自查为主,教务处、实训中心和督导室按各自安排独立检查。
二、检查内容
1. 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 学生报到、上课情况。
3. 教学任务落实及教学准备情况。
4. 课程表执行情况。
5. 教材征订、发放情况。
6. 实验(训)室、机房、多媒体教室以及相关教学设施的准备和使用情况。
7. 各二级院(部)及各教研室制定的学期教学工作、教研活动计划。
8. 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批改、成绩评定,成绩装订与归档等情况。对上学期课程成绩还未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任课教师进行核查、落实原因和进行处理。
三、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时间安排在9月2日至9月14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8月30日~9月1日:二级院(部)根据期初教学检查要求制定本部门新旧两校区的检查方案及人员安排,并提交教务处。
2.9月2日~7日:二级院(部)深入各班级开展检查,学校检查组随机抽查。教务处、督导办和实训中心按各自计划检查
3.9月9日~11日:二级院(部)整理期初教学检查材料并总结。
4.总结反馈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1. 各二级院(部)要及时将课程表通知到各授课教师(含兼职及兼课教师)和班级,如教学任务、课表、机房、实验(训)室有变化,要及时进行调整并通知。
2. 各二级院(部)要认真做好开学初学生的出勤检查和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任课教师要做好本学期授课班级学生考勤记录,要按规定认真填写教室日志。各项检查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要有汇总表,对特殊情况要有说明。
3.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院(部)要及时对各种检查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归档,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包括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结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五、检查结果及处理
学校将结合各二级院(部)检查和学校检查组抽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