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
学年第二学期2014级、2015级重修报名通知
一、重修报名具体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11日
重修流程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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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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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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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行登录成绩查询系统打印不及格科目表并确定本学期拟报名科目。
打印《不及格课程成绩表》时仅可打印重修的科目,已及格科目不得重修,选修课(任选课)不重修!
打印《不及格课程成绩表》时需在表格末尾写清学生的班级、姓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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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3月1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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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持不及格科目表到二级学院教学科报名并领取重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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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课时为原课时的30-50%
(为期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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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按照各二级学院的重修具体安排联系重修辅导教师完成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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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考试时间拟定于12周周末,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届时请到教务处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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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加重修考核,完成考试或提交考查课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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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辅导工作安排
1、重修时间安排:第4周至第11周,为期8周。
2、重修方式:
a.辅导制:公共课和专业课课程重修人数达20人以上者,利用课余时间 (如:周六、日、晚自习等)统一重修,从第4周开始上课,上课时间一般不超24学时。
b.跟班制:不能组班重修的课程由学生所在二级院负责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相应班级听课。
c.自学制:学生重修课程上课时间若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或受学年限制等原因而不能随下一年级相应课程学习者,可采取学生自学、教师指导与答疑的方式进行,课程指导教师要给学生安排重修计划。
d.体育课的重修由军体部负责安排。对学生提出要求和具体考核内容,一般以学生锻炼为主。
e.需重修实践课程和实验课程的学生采用:
(1)、集中制:在假期集中参加实训重修。
(2)、分散制:在周六、日安排实训重修。
三、工作职责
1. 各二级院需要将重修计划上交教学运行管理科存档。重修任务按原课程任务书执行, 重修课时安排为原课时的30-50%。
2.各二级院负责如期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并做好辅导安排,务必于3月14日提交重修辅导安排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裴亚男老师处。
四、重修课教学任务安排及程序
1.各二级院负责将本院学生重修课程汇总后制作重修安排表并报送教学运行管理科。组班重修的课程、课表由教务处安排,其他如插班重修、自学重修、各类设计、实践课和实验课等由有关学院、部安排并通知学生和相关教师。
2.开课院、部安排指导教师并把教师安排情况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备案。
五、重修考核与成绩上报
1.辅导制重修及自学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跟班重修课程的考试(查)原则上随听课班级同时进行。
3.重修学生因病不能上课者,必须按照规定请假。无故缺课达到或超过重修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重修课程的考试。
4.重修课程的总评成绩按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记载,重修成绩合格,给予学分。
5.重修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阅卷教师直接将成绩上报教务处教学学籍信息管理中心。
6.毕业前学生最后一学期重修课程的考试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面临毕业重修的学生应提前返校复习并参加重修考试。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