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实现教学任务与教务管理系统的一致性,在第11教学周需要各二级院负责录入教务系统的老师到6号楼教学质量工程管理科401室进行课程核对,核对时需要携带开课任务书、课程表、各二级院公章(核对后需在审核表上盖章确认)。 具体核对时间安排如下:
核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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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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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0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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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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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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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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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0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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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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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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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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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0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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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与路桥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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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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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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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0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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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暖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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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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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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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0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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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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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二级院老师按照时间安排进行课表核对,核对时间截止为2015-11-13-17:00.如核对时间上有问题请提前与赵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471-6609318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