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院、部:
二〇一六届大专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定于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十八日进行,地点:南校区1#教学楼101、102室。现就此事通知如下:
1、不允许请假,因未参加信息采集领不到毕业证者,后果自负。
2、衣着整洁大方,不许穿奇装异服,不许佩戴首饰。
3、各班按《2016届大专生信息采集名单》按顺序排好队后按规定时间照相,全班人员到齐后方可开始采集。
4、信息采集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5、本次信息采集不包括2017届毕业的民族预科学生。
6、请各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做好组织工作。
7、进修生不参加本次信息采集,具体要求届时通知。
各班时间安排见附件。
http://222.31.224.152:8080/upload/20151104/613821640db6d4b348eb96779207db19.xls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